主旨:公告「經濟部104年度及105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及其競標容量上限與時程」。
依據:「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」第3點。
公告事項:
一、104年度推廣目標量原訂為270MW,增量230MW後提高為500MW。增量230MW部分,其中競標容量上限為170MW,免競標容量上限為60MW。104年底如有剩餘競標容量或免競標容量,分別納入105年競標容量或免競標容量。
二、105年度推廣目標量為500MW,其中競標容量上限為350MW,免競標容量上限為150MW。105年底如有剩餘競標容量或免競標容量,分別納入106年競標容量或免競標容量。
三、104年度推廣目標量增量及105年度推廣目標量之各期競標時程如附表一及附表二。
附表一
104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增量170MW各期競標時程
期別 | 收件截止日 | 開標日 |
4 | 8月14日(星期五) | 9月10日(星期四) |
5 | 9月15日(星期二) | 10月8日(星期四) |
6 | 10月13日(星期二) | 10月29日(星期四) |
備註: 一、 各期收件截止時間為收件截止日下午5時30分整。 二、 開標時間為開標日下午2時整,於本部(能源局)指定處所辦理。 三、 各期競標時程,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,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,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、處所辦理或另行公告辦理。 四、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結果將於各期開標日後公佈於本局網站:http://www.moeaboe.gov.tw/。未得標者得依「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」規定及本表時程投遞次期標單。 |
期別 | 收件截止日 | 開標日 |
1 | 1月5日(星期二) | 2月4日(星期四) |
2 | 2月16日(星期二) | 3月17日(星期四) |
3 | 3月22日(星期二) | 4月28日(星期四) |
4 | 5月3日(星期二) | 6月2日(星期四) |
5 | 6月14日(星期二) | 7月14日(星期四) |
6 | 7月19日(星期二) | 8月18日(星期四) |
7 | 8月23日(星期二) | 9月29日(星期四) |
8 | 10月4日(星期二) | 10月27日(星期四) |
備註: 一、 各期收件截止時間為收件截止日下午5時30分整。 二、 開標時間為開標日下午2時整,於本部(能源局)指定處所辦理。 三、 各期競標時程,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,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,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、處所辦理或另行公告辦理。 四、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結果將於各期開標日後公佈於本局網站:http://www.moeaboe.gov.tw/。未得標者得依「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」規定及本表時程投遞次期標單。 |